9%的卖家称没有及时收到货款,韩国在线商城怎么了?

李鹏飞/ 2022-03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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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调查,入驻网上购物中心的10家供应商中有1家没有按时收到销售货款。

 

公平交易委员会1日发表了“2020年流通领域书面实态调查结果”29个主要大型流通企业交易的7000个供货者和卖场租赁者为对象进行了调查。

 

据公平交易委员会透露,有3.8%的受访者表示他们经历了不公平的行为,例如直到40天后才收到或不收到产品销售付款。

 

零售商销售通过特殊合同购买交易收到的产品或委托产品时,必须在每月销售截止日期后的40天内将价格支付给供应商。但是,根据现行的《大规模流通业法》规定,“40天之内付款”规则不适用于直接购买交易。

 

从按业务类型划分的无延迟支付销售价格的百分比来看,在线购物中心最高,为9.1%,其次是百货商店(2.3%)网点(2.1%)和电视购物( 1.4%)。

 

在线购物中,经历促销费用和不公平回报的转移的百分比也相对较高。

 

2.5%的受访者回答说,他们收到了要求承担促销费用的请求按类型分,在线购物中心(5.0%)T-commerce(4.2%)百货商店(2.3%)便利店( 2.1%)电视家庭购物(2.1%)大型超市/SSM(1.5%)商店(1.0%)等。

 

在线购物商场表示,交付的产品中有2.5%被不公平退货,其次是便利店(1.7%)大型超市和SSM(0.8%)。

 

同时,发现99.0%的供应商在与大型分销商打交道时正在使用标准交易合同。按业务类型划分,网点(100%)大型超市/ SSM(99.4%)T-Commerce(99.3%)便利店(99.2%)百货商店(99.1%)电视家庭购物(99.0%)在线购物商城(97.7%)。

 

公平贸易委员会说:“由于出现了不正当行为,例如产品销售的延迟付款的百分比很高,我们将尽快修订《大规模分销业务法》,并引入直接购买交易的付款规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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